贺州学院:
根据自治区财政厅、教育厅《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项目中央资金的通知》(桂财教〔2020〕171号)精神,经研究,现提前下达你校2021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项目中央资金预算 万元(详见附件),收入列“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”,支出列“205教育支出”相关项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你校要严格按照桂政发〔2007〕27号文件和自治区财政厅、教育厅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,及时将国家奖助学金预拨到位。待2021年预算确定后,将再次核定你校相关学生奖助学金预算,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核算。
二、你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,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,对各项奖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,专款专用,同时接受财政、审计、纪检监察和主管部门等的检查和监督。
附件:2021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项目中央资金分配表
贺州市财政局
2020年12月15日
附件
2021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项目中央资金分配表
单位:万元
单位名称 | 2021年提前下达中央资金 |
贺州市合计 | 1704.61 |
贺州学院 | 1704.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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