贺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 2020年“谁执法谁普法”工作情况报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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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0-12-14 17:10作者:贺州会计网来源:广西贺州财政局

2020年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,全面落实“谁执法 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,大力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性和针对性,扎实推进履行财政普法责任。根据中共贺州市委依法治市办《关于做好2020年“谁执法谁普法”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我局结合工作实际,积极开展日常普法工作,同时通过学法考试、法治培训等形式,努力提高法治宣传活动的覆盖面、影响力,增强普法效果。现将我局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总结如下:

一、强化系统内部普法,提升财政干部法律素养

(一)抓好党内法规体系的宣传教育。

结合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突出宣传学习党章党规,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《中共贺州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》,开展党章专题宣传。

(二)通过严格执法进行法治宣传教育。

根据工作实际,开展学习《预算法》、《会计法》、《政府采购法》,进一步强化用法律来规范和约束政府收支行为,让财政各项政策和资金“普见阳光”,主动适应预算管理新常态,加快建立和完善“全面规范、公开透明”的现代财政制度;强化用法律来规范行政行为,加强对会计的管理,提高会计质量,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理财的能力;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的规范化、法制化,构建规范透明、公平竞争、监督到位、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。让政府采购 成为“阳光下的交易”。

(三)突出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普法教育。

抓好非法集资宣传月、宪法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,广泛宣传本部门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,针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社会热点、难点问题,开展专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,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,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(四)完善学法考查机制

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,增强我局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,切实提高我局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、依法理财水平,我局贯彻落实国家机关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落实到年终考核,规定各科室按要求组织法律学习,积极参加本局组织的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培训。

二、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,扩大普法覆盖面及效果

我局结合财政工作职责,充分利用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,进行宪法相关内容的宣传,大力弘扬宪法精神,教育引导牢固树立宪法意识、增强宪法观念,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,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。同时,印发《预算法》、《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会计法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,以提升其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,也加强了法治宣传的效果。

三、推进法制宣传栏建设 打造普法宣传新亮点

2020年,我局深入浅出地宣传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,利用贺州市财政局公众号和《贺州财政》开设学法园地,在宿舍区和扶贫点开设法治宣传栏,内容涉及政府采购法、宪法、国家安全法等,以图文并茂、群众喜闻乐见为主,内容侧重群众热点话题,力求群众乐于阅读、熟记于心,起到了良好教育引导作用。  

四、下一步工作计划

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关键内容,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严格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、谁主管谁普法”的普法责任制,强化普法宣传和培训,不断提升我局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,是我局下一步工作开展的重中之重。我局将继续努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,积极从财政工作的热点中挖掘主题,分析法律现象和原因,传播法律知识,培育法治理念,关注财政干部的需求,确定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,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,加快推进建设法治财政的进程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
贺州市财政局

2020年12日10日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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