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谢晓华等2人为注册会计师的批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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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5-10-28 09:12作者:广西会计来源: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

谢晓华、蒋樟桦:

你们报送的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有关材料收悉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第九条和财政部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》第四条、第五条的有关规定,经审核,兹批准谢晓华、蒋樟桦2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。

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,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坚持独立、客观、公正原则,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专业标准与执业准则,遵守职业道德。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。

 

附件: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


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

2025年10月22日


附件

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

(以下展示部分表格内容)

序号姓名性别会计师事务所名称
1谢晓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广西分所
2蒋樟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广西分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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